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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98年1月1日起,扣繳義務人繳納扣繳稅款及納稅義務人或代徵人等繳納自繳稅款,可直接透過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」(網址: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)線上列印繳款書,免再赴國稅局取用印製之繳款書。
扣繳義務人、納稅義務人、代徵人等只要用一般A4白色影印紙印出條碼化繳款書,即可持向各級公庫及代收稅款處繳納,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案件(除證券、期貨交易稅、法院拍賣或變賣貨物營業稅繳款書及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外),於繳納期間內並可至統一超商、來來ok、全家、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設於臺閩地區各地營業門市繳納(惟需自行負擔手續費6元),大大提升繳稅便利性。
敬請多加利用此項繳稅便民新措施,可免到國稅局取用繳款書,共同響應多用網路少走馬路,以達成節能減碳目標。國稅局信義稽徵所關心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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